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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医保→封顶线和起付线规定
2008年封顶线和起付线规定
医保最高支付限额:
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:医保目录内费用的59876元,超出转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。
门诊特殊病种起付标准:1045元
住院起付标准表
(单位:元)
本市三级医院起付线:
第一次
第二次
第三次
第四次
1045
745
450
300
本市二级医院起付线:
第一次
第二次
第三次
第四次
745
450
300
300
漳州地区以外异地三级医院起付线:
第一次
第二次
第三次
第四次
第五次
第六次
1795
1495
1195
895
600
300
漳州地区以外异地二级医院起付线:
第一次
第二次
第三次
第四次
第五次
1495
1195
895
600
300
年度内多次住院最底起付线3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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