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|
|
|
下 载
!现在是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→医保→封顶线和起付线规定
2008年封顶线和起付线规定
  医保最高支付限额:
  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:医保目录内费用的59876元,超出转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。
  门诊特殊病种起付标准:1045元
住院起付标准表
(单位:元)
本市三级医院起付线:
第一次
第二次
第三次
第四次
1045
745
450
300
本市二级医院起付线:
第一次
第二次
第三次
第四次
745
450
300
300
漳州地区以外异地三级医院起付线:
第一次
第二次
第三次
第四次
第五次
第六次
1795
1495
1195
895
600
300
漳州地区以外异地二级医院起付线:
第一次
第二次
第三次
第四次
第五次
1495
1195
895
600
300
年度内多次住院最底起付线300元。
 
单位简介 - 机构职能 - 联系我们 - 地理位置 - 免责声明 -设为首页
copyright 2006-2008 漳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信息科
地址: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凌波大厦四楼漳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
电话: 0596-2031127 传真: 0596-2031129